【会员动态】经保公司保安队队长李晓明勇敢灭火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发表时间:2024-07-17 15:55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为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李晓明等三名同志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天津市和平区见义勇为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现金奖励一千元。 2024年6月7日上午11点13分,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直属项目住宅集团保安队队长李晓明在执勤期间,发现驻勤单位旁居民楼二楼发生火情,他立即向住宅集团保卫干部报告,并和住宅集团值班司机赵炎、保卫干部迅速携带灭火器前往灭火。住宅集团保卫部干部收到讯号后,用对讲机呼叫备勤保安携带灭火器前往支援,并安排人员拨打119报警电话。 队长李晓明跑到居民房门处,发现入户门反锁,经过多次拍叫门才打开,此时浓烟正从二楼向下蔓延。李队长告知此户居民家中着火了,催促其抓紧离开。随后奔向二楼,发现厨房位置浓烟滚滚,房间里充满了刺鼻的味道,燃气报警器响起报警音,火苗从窗户向外蔓延。李队长当即关闭燃气开关,并与随后赶来的保卫干部一起利用灭火器进行紧急灭火。同时,备勤保安员任凯乐和马晓东也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支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火情得到了控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的财产损失。119消防队也及时赶到,对现场进行了进一步的处理。 事后,经五大道派出所报送至天津市和平区见义勇为协会,认定李晓明等三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 此次事件中,队长李晓明等人迅速反应、果断行动,为控制火势蔓延争取了宝贵的时间,避免了更大的损失。他们英勇灭火的行为,为个人和集体都赢得了荣誉,展现出了经保公司保安队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熟练的应急处置能力,这些都是日常在保安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积极组织防汛、防火演练等工作的成果体现。保安队伍需要榜样的力量、榜样的激励,以英雄模范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必将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为经保公司“打造津门保安铁军、创建天津保安品牌”汇聚强大正能量。 |